神圣敬礼
宗座宪章
中文试译本
苑小德兰恭译
王若翰恭校
庇护
天主众仆之仆
为永久纪念事
教会从她的建立者基督那里获得了维护神圣敬礼之神圣性的职责,因此她有责任在维护祭献及圣事的内容完整的同时,对庆典、礼仪、规程、祷文以及圣歌加以规范,为使这种庄严的公共司祭职(public ministry)得到恰当的规范——我们特别将这种显著的神圣行为称为礼仪(Liturgy)。
礼仪确是一项神圣的事物,因为借着礼仪,我们被提升到天主那里并与祂结合,并因所领受的恩惠、以及我们时常需要的说明,宣认我们信仰,对祂表达深深的谢意。在信理与神圣礼仪之间、在基督徒敬礼与圣化信友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因此教宗策肋定一世看到了信仰准则在神圣礼仪规程中的表达。 他说,“敬礼的法则表明了信仰的法则。” 当教会的治理者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他们便从天主的宽仁出发为人类做了辩护,并在与整个教会的共融中献上祈祷与恳求。
这些公共祈祷起初称为“天主的功课(Opus Dei)”,后称为“日课”或每日的“本分”、即人理应献给天主的[工作];它们曾在无数信众面前夜以继日地奉献。那些简单的圣歌,使神圣祈祷及礼仪更为优美,从起初便很好地促进了信友的虔敬。历史告诉我们,在古代的大圣堂中,主教、圣职人员与信众轮流颂唱圣诗;在将众多蛮族引向基督教与文明的过程中,礼仪圣歌发挥了极其巨大的作用。正是在这些圣堂中,异端者更全面地理解了诸圣的相通;因此信奉亚略异端的华伦斯皇帝(Emperor Valens)在参加圣巴西略主持的弥撒时,因被一种离奇的感动所折服而昏厥。在米兰,圣盎博罗削被异端者指控通过礼仪圣歌来拉拢群众。正因此事,圣奥思定决意成为基督徒。实际上,无论工人、建筑者、艺术家、雕刻或是作家,所有市民最终在圣堂里组成了一个联合圣咏团:他们从礼仪中间得来那种深刻的神学知识,如今还彰显于中世纪的纪念碑上。
因此,历代罗马教宗如此关心维护礼仪,便不足为奇了。正如在精确表达信理时所持的审慎态度,他们以同样的心情为礼仪规范制定法规,保护其免于败坏。这就是为何教父们要对礼仪或“敬礼法则”做出口头及书面的阐释;出于同一原因,脱利腾大公会议规定,应该向信友详细说明并解释礼仪。
同样,在我们的时代,教宗比约十世于二十五年前颁布了自动诏书《在关怀中》(Tra le Sollecitudini),对额我略圣歌及圣乐做出若干规定;旨在通过明智地摒弃一切可能败坏教会之神圣与庄严之物,激发并培育信友的基督徒精神。信友来到圣堂,通过积极参与可敬奥迹及教会庄严的公共祈祷,为从虔诚的泉源中汲取热心。因此最重要的一点是,所有装点礼仪之事都应为教会管理,以保证艺术处在其应得的地位,即神圣敬礼中最高贵的侍从。为此最重要的是,教会应管理一切美化礼仪之事,为使这些艺术在神圣礼仪中,取得其尊贵侍从的相称地位。这决不会减损艺术的价值,相反,这样的安排将使教会所使用的艺术焕发出更大的光彩与尊荣。圣乐方面尤为如此。不论何处,只要悉心遵守相关的规定,圣乐这一美妙的艺术便可获得新生命,宗教的精神也将得到发扬。信友们对神圣礼仪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以更大的热情参与到弥撒庆典、圣咏颂唱以及公共祈祷之中。对此我们自己也有美好的经历,即在任教宗职的第一年,我们在梵蒂冈大殿中举行了以卓越的额我略圣歌咏唱的大礼弥撒,圣咏团由来自全球各地的圣职人员组成。
然而令人痛惜应受谴责的是,在某些地方,这些极其明智的规定并没有得到完整的贯彻,因此难以获得预期的成果。我们知道,即使如此庄严地颁布这些法令,仍有些人宣称他们并无义务遵守它。另一些人起初奉行这些规定,但后来渐渐转向了一些在教会中理应被完全禁止的音乐风格。在一些情况中,尤其是在纪念一些著名音乐家的场合,圣堂中可能会演出一些绝不该在此演奏的曲目;这些作品即便是伟大的,却完全有违于圣堂与礼仪的神圣性。
为敦促圣职人员与信友更一丝不苟地遵守这些应被普世教会悉心奉行的法规与训令,我们认为有必要在此展示我们在过去二十五年的经历中所收获的成果。我们不仅要赞扬前文所提到的圣乐改革,也要提及阿雷佐的圭多修士(Guido of Arezzo)的百年纪念。九百年前,圭多在教宗的邀请下来到罗马,并呈上了他美妙的发明,借此,古老的传统圣歌变得更易发行、流通、并完整地存传诸后世;这极大地造福并光荣了教会及音乐艺术。
教宗大额我略将平咏这一传统宝藏进行收集、编辑并加以个人增补,正是在拉特朗大殿中,他明智地建立了大型圣咏团,为使礼仪圣歌的正确诠释世代传承。同样是在这里,圭多修士向罗马的圣职人员与教宗本人展示了他的伟大发明。教宗出于对此发明的认可与高度赞赏,肩负起向全世界普及这种记谱体系的责任,并使整个音乐艺术由此获益。
主教及各位教区教长们作为礼仪的维护者,有责任发扬教会的艺术;在此,我们对他们提出一些具体的建议。作为众多音乐研讨会、尤其是前不久在罗马所举行会议的结果,许多主教及音乐大师向我们提出了这个要求,我们在这里表示准许。对此我们理应表示赞赏;同时我们要求,下文提及的各项命令以及所指出的实施办法,应得到切实贯彻。
无论在修道院或隐修院中,一切有志于神职的人员,从最初就应学习额我略圣歌及圣乐。此时他们更容易学习歌唱;至于声音上的缺陷,因其年轻,即便难以完全弥补,至少会有所改进;否则在若干年后可能会成为无法弥补的缺陷。声乐与歌唱方面的指导一定要从基础开始,并渐进到更高的水平。如此,那些将要领受圣职者,既已逐渐熟习圣歌,则可在修习神学时,能够以较高水平,并能从美学方面学习平咏,圣乐,复调圣歌及管风琴,他们理应具有完备的圣乐知识。
在为培育教区或修会圣职人员的修道院或其它学院中,不论时间长短,应经常或每日安排有关额我略圣歌及圣乐的课程或练习。如果这项工作是怀着礼仪之精神践行的,学生们在学习更加困难的科目之后会知道,那并非精神的负担,而是慰藉。因此,通过对两种神职人员的礼仪圣乐教育,早先礼仪圣乐的尊严以及颂唱日课这一神圣敬礼之最重要部分的光彩将再次彰显;同时,圣咏团与唱经班将重获其古老的荣耀。
负责并参与大殿、主教座堂、协同教会圣堂或修院圣堂的神圣敬礼者,应当不遗余力地保证颂唱日课得到适当的、即遵照教会要求的执行。“虔敬地,专注地,热心地” 诵念日课这一要求,对圣歌而言同样适用。在颂唱圣咏的时候,应当注意音调的准确、适当的过渡与终止、以及在星号处适度的停顿;这样,所有人方能整齐划一地颂唱每一节圣咏或圣诗。若能妥善遵守该点,那么所有以合宜方式歌唱圣咏的人将表达出他们意向的合一,并且当两边的圣咏团相互应答时,就像在效仿炽爱天神[Seraphim]永恒的赞美:彼此高呼“圣哉!圣哉!圣哉!”。
为避免今后有人为无视教会法律轻易寻得借口,各参议会及修会团体都应为此举行会议并处理相关问题。正如先前圣咏团曾有一位“领唱员”或指挥者,今后,每个参议会或修会圣咏团,都应选择一人,负责监督遵守礼仪及合唱的各项规定,并且从个人至整体,纠正圣咏团的过失。关于这点,根据仍有效力的古代教会法规及各参议会宪章,也应遵守:至少负有圣咏团职责者,有责任知晓额我略圣歌。任何修会圣堂使用的额我略圣歌,都应是根据古代手稿所修订、由教会通过梵蒂冈书局发行的权威版本。
在此,我们希望向相关人员就圣咏团的组建问题提出建议。在时代更替中,它们终替代了古老的圣咏团,并在大殿及更宏伟的圣堂中纷纷组建,咏唱以复调为主的音乐。这里不妨指出,神圣的复调圣歌是仅次于额我略圣歌的圣乐。因此,我们切望如今这些圣咏团,正如十四到十六世纪的繁盛时期那样,得到重生并繁荣发展;在那些礼仪的规模宏大圣堂中,尤其需要有更多的歌者以及更严格的甄选。
不仅较大的圣堂和主教座堂,即便小的圣堂都应该为男童们开设合唱学校。男童们应在圣咏团负责人的教导下学习以适当的方式歌唱,这样他们便可以按照教会古老的传统与成年男子合唱。特别地,复调音乐中的最高音(cantus)应由男童们颂唱。圣咏团的男童中诞生出了许多复调大师,尤其在十六世纪:其中以帕莱斯特里那 (Giovanni Pierluigi da Palestrina)最为著名。
我们了解到,某些地区在尝试引进一种新的音乐形式,但因为其中使用了过多的乐器,这种音乐并不适合在神圣的场合演奏;我们在此声明,对教会而言,在乐团的伴奏下歌唱并非更好的音乐形式,亦不符合[圣乐]神圣的目的。我们在圣堂中听到的应该是人声:神职、圣咏团、以及信众们的声音;而非乐器的声音。尽管对人声的强调超乎所有乐器之上,我们不应认为教会因此就阻碍了音乐的发展;因为无论多么完美、出色的乐器,都无法比人声更好地传达人的思想,尤其当这人声被灵魂用于向大能之天主献上祈祷与赞颂。
传统上,管风琴是适合在圣堂演奏的乐器;因其卓绝的宏伟与庄严,管风琴被认为是礼仪的得力辅助,既可以用于为圣歌伴奏,亦可当圣咏团静默的时候在规定的时刻独奏相称的乐曲。然而,这里同样要避免将世俗与神圣的[音乐]相混合;这一误区部分来自管风琴制造者,部分来自演奏者,他们对现代音乐之独特性的偏爱,会导致管风琴这种庄严乐器偏离其原本目的。在礼仪规定的范围之内,我们鼓励有关管风琴的各种事物不断发展;但令我们遗憾的是,在某些类型音乐已被教会明令禁止的情况下,如今有人希望通过各种现代音乐形式将世俗精神引入教会;对于这种引进,教会无疑应受到谴责。愿这样的管风琴声我们的圣堂中回响:它能表现圣堂建筑的宏伟,并散发着宗教仪式的神圣气息;如此,制琴匠人与演奏者的艺术将再次达至繁盛,并对神圣礼仪提供有效的辅佐。
为了使信友更积极地参与到神圣敬礼中去,应该让他们重新开始咏唱额我略圣歌中属于他们的部分。 最重要的是,当信友参加神圣仪式的时候,或当信友团体与圣职人员一同游行,他们不应该仅仅作为冷淡静默的旁观者;既然被礼仪深深的美感所充溢,他们按规定应与神职或圣咏团交替颂唱。若能做到这点,则以下情况不会再发生:无论使用礼仪语言或方言,信友或者对公共祈祷不做任何响应,或者至多以低沉消极的声音予以回应。
教区或修会的圣职人员,在其主教与教区首长的领导下,无论亲自或经由其他有能力的教师,应将他们的精力投入到信友的礼仪及音乐的教育之中,因为此事与基督徒的教理密切相关。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在学校、热心善会、以及类似组织中教授礼仪圣歌。男女修会,为实现这一目的,应在其负责的各种教育机构中,投入特别的关注。此外,一些在教会当局管理之下的团体也在努力,根据教会的法规改进圣乐,我们相信,这一工作必将因此得到巨大的进展。
为了实现有关圣乐之事各种期望,我们需要大量训练有素的教师。在这一点上,我们理应向公教世界所有学校与学院表示感谢,他们在相关科目上提供的悉心指导,培育出了优秀且合格的教师。然而我们要特别称赞一九一〇年建于罗马的宗座高等圣乐学校。这所受到教宗本笃十五世鼎力支持并接受特殊照顾的学校,是我们最为欣赏的;我们视其为两任教宗留下的宝贵遗产,因此希望以将这所学校此特殊方式推荐给主教们。
我们深知,要完成这些规定,需要花费极大精力,并克服诸多困难。但我们能否同样看到,当前辈们不畏艰难地将众多艺术作品传给后世,他们充满了怎样的虔敬热忱与礼仪精神?这并不让人惊讶;因为教会内在生命的果实都远超此世最好的艺术品。希望这一神圣使命中的困难,不会阻止、反而激励并鼓舞教会的主教们;他们将通过完全、确实地听命,以最相称于其主教职的服务回报那“至高的主教(the Sovereign Bishop)”。
发自罗马,一九二八年十二月二十日,我们任教宗的第七年。
教宗庇护十一世